摘要: 位于仓山区七星巷2号,是曾任国民政府主席的林森的公馆,建于1920年代,为带有殖民地外廊式风格的三层砖木结构建筑,由江屏藩等福州乡亲筹建。建筑占地380平方米,分为主楼、副楼,副楼每层仅有一个房间。主楼中间大厅、左右厢房,厢房后各有一口水井,并有曲形楼梯。原二楼大厅陈设林森收藏的古董,中间为仿制御座式的座椅,铺以清帝御座用座褥、背垫、坐垫、手垫各一套,均为黄缎面,金线绣九头龙,精致绚丽。座前排一古鼎。厅的两旁有四架玻璃柜,内陈列古董。1949年后,解放军某部一医疗队占用主楼,林森家属迁至副楼居住;1951年,医疗队将副楼也全部占用,林森家属迁至七星巷3号属林为桢的房内居住。医疗队迁出后,公馆归仓山区房管所所有,迁入20多户居民。2009年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。[阅读全文:]
摘要: 位于闽清县坂东镇乾上村,又称新壶里。建于清乾隆六十年(1795),道光三年(1823)落成。建造者为六都药材商人黄祖嘉、黄宏琳父子。90年代被发现时,曾被称为中国最大古民居。2005年公布为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。[阅读全文:]
摘要: 和平街陈氏民居为清代古建筑,位于长乐区和平街180号。该建筑为明兵部右侍郎陈省府第“司马第”建筑群之一。清代由长乐著名海商陈利事购置后重建。民居坐北朝南,占地面积1780平方米,前后共四进,分别为门厅、前厅、中厅、后厅,均为穿斗屋架,西侧设有书斋。该民居规模宏大,用材精良、雕刻装饰精湛保存完好,具有重要研究价值。[阅读全文:]
摘要: 本条目所述“三坊七巷和朱紫坊建筑群”,包括2006、2013年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位于三坊七巷及朱紫坊的17处建筑。其中位于三坊七巷的15处,位于朱紫坊的2处。[阅读全文:]